关于遴选西江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盆景展区合作运营单位的通知为做好项目的长期运营管理,支持盆景花木及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横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业主”)对横栏西江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盆景展区合作运营单位采用公开遴选方式进行选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横栏西江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盆景展区位于横栏西江3号驿站周边,项目用地面积约12497平方米(18.75亩),展区前期建设投入约8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盆景展示空间和观展、休憩空间等,具体建设运营方案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意向建设效果如下图:
1.主入口 2.盆景展位 3.压花地坪路 4.活动草坪 5.休息树池 6.中心花坛 7.榕树亭 8.罗汉松组景 9.花带组景 10.原有亭子 11.休憩木平台 12.盆景广场 13.铁艺廊架 14.林荫道 15.摊位区 16.回车场
(一)合作运营单位负责项目的整体建设、运营和管理,按照意向效果图完成展区的搭建,展区应满足各类型盆景展办展需求,可容纳约350份盆景作品;项目具体方案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合作运营单位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场地搭建。
(二)由合作运营单位投资搭建展区,要求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园路、木平台、榕树亭、铁艺廊架、绿化种植、雕塑、景石、盆景几架、栏杆、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和监控系统等,其中基础设施投入须不少于200万元;展区搭建完成后,由业主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投入进行核算并组织验收;业主补贴合作运营单位200万元,其中签订合同后支付100万元用作项目启动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补贴余下100万元。
(三)办展期间,展区交由业主布展使用;非办展期间,展区由合作运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可用作盆景花木展示、组织开展文化休闲活动等,同时配合业主开展调研等工作,不得转租、分包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遴选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报名。业主对资料初审合格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资料初审合格企业可参与遴选答辩,业主方组建评审小组半岛·体育,评审小组结合汇报内容和企业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提问和打分,评分标准包括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相关项目经验和业绩、项目运营方案、展区建设投入等,分数最高的企业拟定为合作单位。
(三)结果产生后,将通过横栏镇人民政府网站、“横栏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定为合作运营单位。
(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经公开遴选确定合作运营单位后,由横栏镇人民政府与该单位签订项目协议,运营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9月1日前以密封文件袋形式提交至横栏镇政府2号楼209室(可邮寄)。